個人信用 企業信貸銀行房屋二胎貸款 貸款5萬中古車貸條件 小額貸款銀行臺中當鋪借錢 車貸試算中古車貸款利率 全額貸款優惠貸款 急需現金周轉

立即了解相關資料

立即了解相關資料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惡意逼車難認定 每月僅一、兩件

〔自由時報記者吳亮儀/台北報導〕今年四月起,交通部修訂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,新增惡意逼車、驟然減速等項目,可處吊銷駕照和最高兩萬四千元罰款,但「惡意逼車」舉證和認定困難,至今僅有四件,民眾嘆案件難成立,乾脆別花時間檢舉。根據北市交通大隊統計,至今僅有四件「惡意逼車」案件成立,「驟然減速」案件有十二件,每個月平均僅一、兩件。基層員警坦言,惡意逼車很難認定,由民眾檢舉提供的行車紀錄器很難反映出當時的狀況,因此成立的案件少。上月一名駕駛不斷寫市長信箱檢舉,指他在市民高架道路上要下匝道時變換車道,但旁邊車輛似乎一直有意擋住、不讓他換車道,因此向市府和警方檢舉;但警方判定,這僅是單純的變換車道不當,並非「惡意逼車」。警方指出,惡意逼車或驟然減速等行為,讓其他用路人無法即時反應,極易造成車禍;但也因「惡意逼車」罰責重,警方判定時會非常謹慎,成立案件也少。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,有惡意逼車、驟然減速或突然變換車道等肇事駕駛,可吊銷駕駛人的駕駛執照,三年內不得再考;另吊扣牌照車輛再次違反該規定時,可沒收該車輛。市民陳先生說,他曾經拿行車紀錄向警方檢舉他遇上的惡意逼車行為,但後來沒成立,他認為,立法立意良善,但跟現實面落差太大,讓民眾很難信任。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惡意逼車難認定-每月僅-兩件-221141782.html
    臺中當鋪借錢 車貸試算房屋貸款成數 玉山信用貸款臺北市留學貸款 富邦信貸貸款計算 貸款條件創業貸款條件 信貸利息第一貸款試算 銀行房屋二胎貸款房屋利率 前置協商利率短期貸款 信用貸款增貸

立即了解相關資料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francisco8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